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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地标产品:搭上合作共赢的“国际快车”

发布时间:2021/10/13 3:17:45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签署产生了重要的示范效应,再次证明互利共赢是中欧关系的本质,满足双方民众的期待和需求是中欧的共同责任和目标。”中国驻欧盟使团团长、特命全权大使张明不久前发表视频讲话指出,这一协定为中欧双方高品质的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彼此市场提供了全面有效的保护与推广,也为中欧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了更多选项。

  去年9月14日,中欧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下称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以来,双方相向而行,携手共进,合力应对协定落实过程中的机遇与挑战,在持续深化清单产品互认互保的基础上,让地理标志产品搭上了公平互惠、合作共赢的“国际快车”,驶向更为广阔的全球市场。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欧双方通过单独申请、互认试点和协定互保等模式,累计实现110个中国地理标志在欧保护,134个欧盟地理标志在华保护,中国和欧盟地理标志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双边合作迎机遇

  合则两利,通则双赢。凝聚共识是画好双边合作同心圆的重要基石。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签署以来,中国和欧盟以互认互保为手段,为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共同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在双方市场上得到高水平保护,双边经贸合作不断走深、走实。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签署,是中欧双方知识产权领域深化合作的结果,也是双方加强国际贸易交往的标志性成果。协定的签署,为双方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对方市场搭建了便捷高效的平台,必将成为双方国际贸易的新增长点。”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主任徐升权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欧洲是地理标志制度的发源地,也是全球实施地理标志严保护的重点区域,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签署,为中国地理标志在欧盟获得同等严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中国地理标志制度发展快速,实现地理标志同保护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对全球的承诺,协定的签署展现了中国履行承诺的决心和实际行动,为欧盟地理标志在中国获得同保护提供了明确依据。

  以合作为基,促产业升级。农产品是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清单产品的重头戏,因而开展农业贸易合作对于深化中欧双方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与中国开展农业合作,对欧盟来说至关重要。”负责农业事务的欧盟委员会委员雅努什·沃伊切霍夫斯基表示,近年来,中欧双方在农业科技、地理标志等领域交流频繁。2020年,中欧农产品贸易在新冠疫情冲击下仍保持快速增长势头,贸易规模达到300亿美元。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在给生产者带来更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自协定签署并生效以来,我们一直与中方共同努力,确保协定充分有效落实。我们已与中方相关机构组织了多场交流活动,分享推广地理标志方面的专业知识。”他说。

  与国际接轨,为保护铺路。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框架,以“严、大、快、同”理念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意见》提出构建地理标志协同保护工作格局,其中涵盖了鼓励在中国获得保护的国外地理标志产品在华经销商使用中国地理标志官方标志、指导互认互保清单中方产品在海外市场使用外方地理标志官方标志,完善国外地理标志产品在华保护以及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在外保护年度报告制度等具体措施。

  “未来,中欧双方应不断扩大互认互保范围,使得更多优质地理标志产品能够进入双方市场,得到同等保护和严格保护。”徐升权表示。据了解,今年3月协定生效后,中国和欧盟同步发布公告对第一批互认互保清单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为协定实施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二批“175+175”中欧清单产品将于协定生效后4年内完成相关保护程序。

  双向奔赴促落实

  分则力散,专则力合。中欧双方务实合作,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由于存在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差异,中国和欧盟在抢抓地理标志发展新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标准建设衔接不畅、品牌“水土不服”、侵权假冒时有发生等问题,但一年多来,中欧双方双向奔赴、对症下药,为扎实推进协定落实工作注入活力。

  欧盟素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法规享誉全球,如何推动标准建设有效衔接是中国为夯实地理标志国际合作亟需解决的命题之一。安吉白茶作为首批互认互保清单产品,走出了一条高标准生产管理的特色发展路子。“近年来,浙江省安吉县全面加快茶叶标准化建设、科学化发展,通过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安吉白茶)标准化生产基地等大力提升茶叶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安吉县已有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茶园6.23万亩、绿色(有机)认证茶园2.6万亩;建成1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园、 6个省级标准园,为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管理树立了样板。

  “受风俗习惯、文化差异等影响,一部分清单地理标志产品在漂洋过海后存在‘水土不服’、市场接受度不高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协定实效的落地。”徐升权介绍。为进一步让“养在深闺”的地理标志产品在中国市场上打响名号,欧盟多措并举,通过召开地理标志研讨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集中推介宣传欧盟优质地理标志产品,在中国消费者心里树立起“品质优、标准高”的品牌形象。

  此外,随着地理标志合作不断深入,中欧双方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也将不断提升,与之相伴而来的是侵权假冒现象。对此,《意见》提出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尤其要加强对相同或近似产品上使用意译、音译、字译或标注“种类”“品种”“风格”“仿制”等地理标志“搭便车”行为的规制和打击。

  行稳致远,笃定前行。相信在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指引下,越来越多的中欧地理标志产品将会搭乘这辆互惠互利的“国际快车”,携手共赴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未来。(本报实习记者 薛佩雯)




  (编辑:侯岭)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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