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每日报道 > 详情

企业IPO被否3年内不得重组上市

发布时间:2018/2/24 9:53:04 来源:经济日报

  中国证监会2月23日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下称《问答》)。其中明确,证监会将区分交易类型,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

  其中,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的,《问答》明确,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

  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重组交易,中国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

  根据该《问答》,证监会还将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通过问询、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记者周琳)



(编辑:白逸群)

首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