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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战四胜 国内半导体企业维权告捷

发布时间:2012/5/29 12:00:00 来源:解放日报
        一家中国高科技企业,五年来和两家美国半导体公司展开了专利诉讼战,四次胜诉。
 
位于浦东张江的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中微半导体),是一家从事集成电路装备制造的高科技企业。五年来他们和两家美国半导体公司展开了持久的专利诉讼战。面对知名公司对其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微半导体有所准备,沉着应战,先后赢得了四次胜诉。中国企业在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时往往处于弱势,中微的成功是如何做到的、对其他企业有何借鉴意义?在昨天举行的2012长三角知识产权调解文化之道专家论坛上,公司首席执行官尹志尧和与会人士分享其心得。
 
在产业界,利益先得者“以大欺小”,故意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找茬”的情况很常见。中微半导体作为相对 “后来者”,2009年遭遇的一次诉讼即源于此。好在他们早在产品前期研发时就预料到这一点,以某一款等离子刻蚀机为例,研发刚启动,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门就梳理出潜在的专利风险:在先来者布下的专利阵中,哪些必须绕过、哪些又可以另辟蹊径,这样可确保每一步研发进展不会踩上专利“地雷”。
 
中微半导体是由海归创办的高科技企业,其中30多人是从美国相关行业公司辞职后直接供职于中微,作为前任雇主,自然担心技术秘密会跟着被带入中国,这正是美国应用材料公司提出诉讼的理由。中微也没有回避这一敏感问题,他们的回应是,中微已对所有“海归”雇员规定,入职前必须签下承诺书,保证未携带前任公司任何技术秘密。一经发现违规,员工个人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作为现任雇主,中微半导体严禁员工窃取前任雇主的技术秘密,看似有点“傻”,其实很明智。因为这样可以杜绝自己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潜在的“硬伤”。
 
尹志尧认为,现行的专利制度下,专利并不一定代表最新的技术,也不一定最终转化为产品,很多情况下是作为大公司打击小公司的一种“战略储备”,若深究之,其中不少专利都是无效的。在最近的一起诉讼官司中,美国某公司在台湾地区指控中微半导体的一项技术侵犯其专利权。中微的法律团队经过分析后发现,该专利根本就是无效专利。最终台湾地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法院先后判定,该专利由于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而无效,无法构成指控中微侵权的依据。
 
中微半导体虽然屡战屡胜,然而五年来的诉讼费用也超过2000多万美元。尹志尧不由感慨,双方争执的焦点,往往是几个原本无效的专利。为了没有技术先进性、对社会没有贡献的专利,原被告双方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精力,这也折射出现存专利制度的局限性。也许专利制度发展到今日,需要一个制衡力量了。
 
记者手记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中微半导体的成功之道,概括起来还是中国老祖宗的这八个字:“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知己,意味着自己的知识产权工作要尽可能有底气、没硬伤,能绕过的技术一定要绕过、要签的保密合同一定要签。不能一味蛮干,自认为手上有好技术就“老子天下第一”的心态绝对要不得。知彼,意味着能琢磨清楚对方的知识产权战略,知道他们打专利战的真正目的何在,抓住这个“七寸”有针对性地应对,成功便有了八分。
 
其实,解决专利战的上上策是和解共赢。中微半导体遭遇的另一场诉讼长达两年半,双方精疲力竭,对方也的确找不到中微任何把柄,僵持之下,中微半导体主动提出和解,最大程度节省双方精力财力,还为日后合作做好了铺垫——当然,这又是另一层境界了。(记者 章迪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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