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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可上保险 企业吃上定心丸

发布时间:2012/5/22 12:00:00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日,在国内首家推出专利保险业务的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下称信达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向广东省佛山市新概念磁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新概念公司)赔付了价值2.04万元的专利保险金。这是我国首例顺利结案的专利保险赔付案件。

 

据了解,2010年,新概念公司与信达保险公司签订了专利侵权保单,为包括“一种除铁机”在内的4件专利投保,每件专利的保费为2000元。

 

20117月,新概念公司发现某矿业企业以及某陶瓷机械企业未经其许可,制造、使用、销售了涉嫌侵犯“一种除铁机”发明专利权的产品。新概念公司于今年年初向法院提起诉讼。223,法院正式立案。

 

根据当初签订的专利保险协议,赔偿金不以维权结果为依据,只要专利侵权案件在法院立案,保险公司就依照保险合同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在本案立案后,信达保险公司很快同意了新概念公司提出的理赔要求。

 

“此前我们已经发现了多起侵权行为,但由于维权成本较高,一直未正式开展维权行动。”新概念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专利保险能够获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6倍的赔偿,数目虽然不大,但对于我们这样的创新型小微企业来讲,却是雪中送炭。”(记者顾奇志 通讯员 丁文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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