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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诉《每日经济新闻》侵权案二审开庭

发布时间:2015/2/6 9:14:27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2月3日,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360公司诉《每日经济新闻》涉嫌虚假报道、侵害商誉一案,双方就焦点问题展开争论,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在此前的一审中,法院判令《每日经济新闻》赔偿360公司经济损失等150万元。
  据了解,2013年年初,《每日经济新闻》及每经网大篇幅刊登了涉及360公司系列软件等负面的报道,在互联网界和社会公众中引起轰动。360公司认为其安全软件等产品并不存在任何侵犯用户隐私的行为,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将《每日经济新闻》的出版方和每经网的主办单位告上法院。一审法院经调查认定,《每日经济新闻》发表的一系列报道明显超出了新闻媒体在从事正常的批判性报道时应把握的限度,构成对360公司名誉权的侵犯。对于该判决,《每日经济新闻》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就一审原告是否具备维权主体身份、《每日经济新闻》发布涉案报道的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认定的损失构成和赔偿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展开辩论,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将择日宣判。(记者 窦新颖)


(编辑:朱杉杉)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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