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产业报道 > 详情

专利大战,皆为赢家

发布时间:2014/5/14 7:42:08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美国苹果公司(下称苹果)与韩国三星电子公司(下称三星)的专利大战烽火连连,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北京时间5月3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地区法院的陪审团同时裁定:三星侵犯苹果两件智能手机专利权,应赔偿近1.2亿美元,这一赔偿金额远低于苹果提出的近22亿美元的赔偿要求;苹果侵犯三星一件专利权,应赔偿近16万美元,这一赔偿金额也远低于三星提出的620万美元的赔偿要求。就判决结果而言,谁是赢家、谁是输家成为全球热议的话题。

  笔者认为,通盘考虑,苹果与三星皆为赢家,没有输家。此次判决也体现了专利政策鼓励创新的宗旨,专利政策才是最大的赢家。

  苹果是技术创新的赢家。法院判决两家公司都构成侵权,这既是对专利权有效的肯定,更是对技术创新的肯定。根据判决内容,被侵犯的专利都是两家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且为各自的重要专利,比如陪审团认定三星所有设备侵犯了苹果的数据探测专利,部分设备侵犯了苹果的滑动解锁专利。相反,苹果产品则侵犯了三星长期研发的拍照及文件夹的组织功能专利。赔偿金额也在某种意义上体现出苹果公司这两件专利的价值要远远大于三星的专利,这说明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价值。从这一角度而言,苹果是技术创新的赢家。

  三星是市场经营的赢家。在苹果诉三星侵权案中,三星虽然输了官司,但因三星涉案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大,出于鼓励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考虑,法院并没有颁布禁售令。因此,三星尽管需要支付近1.2亿美元的赔偿金,但其仍可继续销售涉案产品,并未丢失市场份额,只不过需要为后续销售的产品支付专利使用费。因此,三星是市场经营的赢家。

  市场是技术的延伸,一般来说,企业在专利战中的胜利代表着市场之争的胜利。此次判决中三星的赔偿金额虽然较大,但三星在市场竞争中并未“败走麦城”,重要原因在于三星的产品因有安卓阵营的支持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此外,三星的大量专利与苹果的专利交叉许可,这使得两家公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双方进行专利战的目的并不是要置对方于死地。

  自诞生之日起,鼓励创新是专利法一直所倡导的。笔者认为,专利政策成为此次判决中的最大赢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专利法鼓励创新是赋予了申请人垄断性权利。如果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该项技术,并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即构成侵权,这也是法院认定两家公司均构成侵权的原因。更重要的是,通过获取专利使用费或赔偿额,可以激励发明人继续加强技术研发。

  第二,从某种意义而言,专利法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专利授权前,专利法鼓励公开新技术,以提高该项技术的信息量,如果公开不充分或权利要求过大,将不予保护;在专利保护期内,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专利进入市场,并推出物美价廉的产品,这也是专利权有别于一般民事权利的主要表现;专利保护期满后,此项技术即进入公知领域而为社会公众所共享和公用。

  第三,此次判决传递了反巨额专利诉讼的信号。与美国之前动辄赔偿天价的专利侵权案件相比,该案透露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是,专利是有价的,但专利的价值也绝不是“无价”的,专利的价值是在中下游产品市场中体现出来的,并最终由消费者买单。巨额的赔偿额不仅由消费者承担,还会使更多的“专利流氓”为攫取巨大利益,不断发起专利诉讼。赔偿额的减少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专利交易的频率,以此鼓励企业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因此,此次低赔偿额的判决也可视为使专利政策走向良性发展的一个拐点。(董美根)


(编辑:秦韵)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首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