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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氟化工产业亟待打造升级版

发布时间:2014/5/8 8:07:16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ODS是指能诱发臭氧损耗,从而破坏大气臭氧层、危害人类生存环境的化学物质,它是一种温室气体。

  为保护臭氧层,减轻温室效应,各国于1985年签署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于1987年签署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就ODS淘汰做了原则性的细致规定。其中,涉及到氟化工行业的ODS主要有全氯氟烃(CFCs)和含氢氯氟烃(HCFCs),主要用于制冷剂、发泡剂和清洗剂。按照议定书规定的ODS淘汰时间表,目前CFCs已经完全淘汰,包含HCFCs在内的所有ODS截止2040年将完全淘汰。

  含氢氟烃(HFCs)作为ODS替代品在各国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在安全、应用性能、替代技术的成熟性及替代成本方面具有很大优势,是当前ODS替代品的主流产品。然而,大多数HFCs的GWP较高。随着气候变化特别是全球变暖问题日益突出,多国于1997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并将HFCs规定为6种受控温室气体之一。在该形势下,包括欧盟在内的一些发达国家陆续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提案,以逐步限制HFCs的生产、消费和进出口贸易,并且积极推动将HFCs类物质纳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框架内进行管理和减排。由此导致HFCs的生产和应用推广受到很大影响,发展前景也越来越不明朗。鉴于此,氟化工行业的跨国公司巨头纷纷加大投资以开发低GWP值的ODS替代品。如美国霍尼韦尔公司已开发了以HFO-1234yf为主的替代工质,其GWP值为6。

  我国也相继签署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和《京都议定书》。作为当前全球最大的HCFCs和HFCs的生产和消费国,我国氟化工行业受到巨大冲击。在面临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的当下,尽早跟踪国际ODS替代品发展趋势,加大ODS替代品的研发投入,促进国内ODS替代品良性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日美企业专利实力强劲

  氟化工产业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作为其主要分支之一的ODS替代品行业的相关专利申请量近年来也持续提高。截至2013年4月29日,全球范围内关于ODS替代品的专利申请共有9022件。

  分析这些专利申请可以看出,在上世纪80年代中叶之前,该领域的专利申请一直稳步提升,但幅度不大,而自1986年至1990年这一时间段开始,ODS替代品的专利申请迎来了井喷式发展,申请量一跃超过了千件。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协定书》的签订,这两项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大大促进了ODS替代品的研发和专利申请量的增长。自此以后,ODS替代品相关专利申请量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06年至2010年更是接近了2000件。

  在ODS替代品的研发实力方面,日本和美国处于第一梯队,申请量分别达到了3153件和2993件,占申请总量的34.9%和33.2%。我国ODS替代品研发近年来发展很快,截至2013年4月29日,源于中国的专利申请量达到613件,占该领域全球专利申请总量的6.8%,居于全球第三位。与中国一样同属第二梯队的国家还有英国、法国和德国,这3个国家的申请量分别为437件、370件和258件,占该领域全球专利申请总量的4.8%、4.1%和2.9%。

  国外公司抢滩中国市场

  随着ODS替代品研发的深入,世界各国的申请人积极在中国提交专利申请。截至2013年4月29日,中国相关专利申请量达到了2171件。

  经检索发现,ODS替代品的中国专利申请始于1987年,随后保持稳定缓慢增长,进入21世纪后,申请量迅速提高,在2006年至2010年这一时间段申请量达到了1012件。

  该领域各时间段我国申请量占全球申请量的百分比也呈现出与申请量相同的增长态势。进入21世纪后,后一时间段所占比例均比前一时间段高出20%左右。这说明我国作为ODS替代品的重要市场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而在带动我国ODS替代品行业发展的同时,国外技术的抢滩登陆势必会对我国企业发展造成冲击。

  在2171件中国相关专利申请中,共有1000件获得授权,占申请总量的46.1%。其中,国内申请人获得专利授权311件,占相应申请量(592)的52.5%;国外申请人获得专利授权689件,占相应申请量(1579)的43.6%。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还有相当数量的专利申请处于未审结状态,因此实际的授权比例应当高于上述数值。

  ODS替代品专利申请在过去的10年有了大幅增长,其中尤以在中国提交的专利申请为多,这说明行业巨头普遍看好我国市场,中国本土企业也成为全球企业重视的竞争对手。然而我国企业的专利申请量仍然不多,在专利纠纷中易处于劣势。

  HFO-1234yf在全球的专利被美国、日本和法国所控制,这些国家在我国有大量的专利布局,对于我国发展HFO-1234yf制备和应用技术形成巨大压力。

  HFO-1234yf的混合工质专利被霍尼韦尔、杜邦、阿克马、大金所掌握,我国企业在进行自主研发的同时,寻求对外合作是可行的发展之路。另外,对于保护范围明显过大的混合工质专利,请求宣告专利无效也是扫除发展障碍的途径之一。(李宗韦  朱 伟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


(编辑:秦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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