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产业报道 > 详情

发改委等6部门:建立健全数字电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发布时间:2013/2/1 10:43:2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电总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出,要建立健全地面数字电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据介绍,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意见》提出要尊重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产、学、研、用等单位在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普及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标准,提高自主技术创新能力;要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建立健全地面数字电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处置工作,加速推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同时要开展对外合作和交流,增强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国际化水平。《意见》还提出,要引导支持企业加强研发、生产,开展关键技术及应用模式创新,加强生产管理,生产符合标准、质量可靠的产品,提升产品性价比,满足消费者需求。(记者赵建国北京报道)

(编辑:秦韵)

首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