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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封杀华为三一的经济本质

发布时间:2012/10/23 12:38:05 来源:中国企业报

  当中海油希望收购美国优尼科公司的时候,美国政府拒绝的理由是:中海油作为央企是中国的国家代理人。

  当华为公司试图收购美国3COM公司的时候,美国政府拒绝的理由是:华为的创始人是退伍军人,和中国军方“关系密切”。

  当和政府及军方都不沾边的中国公民(两名三一重工员工)在美注册的罗尔斯公司计划收购4个美国风电场项目时,美国总统奥巴马发布命令称:出于国家安全考虑,阻止该项收购,并要求剥夺其所有权。

  总之,当美国有人不喜欢美国企业被中国企业并购时,他们总“找出”非常“充分”的理由进行阻止。当我们把这些“理由”罗列在一起的时候,在其荒唐逻辑的背后,美国经济霸权主义的本质已经显露无遗。

  患上中国大企业恐惧症

  尽管中海油、华为以及三一公司这3家公司的股权构成和业务范围并不相同,但“可能对美国带来安全威胁”却成了美国政府否决这些并购案的共同理由。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公开呼吁不要与华为、中兴做生意后,10月18日,路透社独家发布的报道称,白宫曾秘密委托美国情报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针对华为进行了长达18个月的调查,调查人员研究了大量可疑行为报告,并走访了近1000家电信设备采购商,但并未发现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华为在美从事间谍活动,威胁美国国家安全。

  很显然,所谓“国家安全”只是一个外界难以考证的幌子,是美国政府用来打击中国企业的“万能”理由。而这3家公司所具有的共同特点才是美国政府担心的真正原因——其都是涉及能源或新兴技术等关键领域的强势企业。

  直白地说,就是美国患上了对于中国大企业的恐惧症。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全球性大公司,并在逐步形成可以和美国跨国公司抗衡的力量。2012年,在排名世界500强的大公司中,美国有132家,中国有79家(含香港和台湾在内),日本有68家。

  这一年,中国大陆以73家上榜公司(含香港在内,不包括台湾)的数量首次超过了日本,成为世界500强企业数量位居世界第二的国家。更值得关注的是,这是中国大陆上榜公司数量连续第9年增加,而美国上榜公司数量则是连续第10年减少。

  这一趋势表明,迅速崛起的中国公司,正在成为美国跨国公司全球扩张的主要障碍。为保证其跨国公司的利益,美国不惜动用国家力量,对中国公司进行限制和打击。正如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教授宋国友所说,妖魔化中国公司的背后原因是议员们希望通过这种强硬的方式来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

  在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涉及的领域不再限于以往的传统行业,而是开始在众多高科技领域建立优势并不断扩大自己的优势,其营销和投资行为,也由主要面向发展中国家扩展为面向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全球市场。

  华为公司是中国式跨国公司的典型代表。据伯恩斯坦研究公司统计,华为公司已经占据了全球市场20%的份额,成为了紧随爱立信之后的全球第二大通讯设备公司。华为进入美国显然会威胁到思科在美国的龙头地位,思科曾于2011年对其客户发布了一份长达7页、名为“华为和国家安全”的报告,呼吁其客户远离华为。

  和思科一样,美国政府更是不能容忍中国公司在自己最强大、最具全球性竞争优势的高科技领域取得竞争优势。正如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教务长约翰·奎尔奇所言:“华为和中兴代表了新的时代:一个第三世界的国家生产着第一世界的高科技。美国的公司从内心觉得很难适应这一点。”

  扼住中国企业的喉咙

  封杀华为、中兴和三一实际上只是美国对中国企业发动的阻击战的一个缩影。

  出于维护其全球经济霸权的需要,阻止中国出现大企业是美国的一贯原则。由于国有企业是中国大企业的主体,在进入世界500强的79家中国企业中,有超过60家的企业为国有企业。所以美国首先动用各种经济、文化的力量试图削弱中国国有企业的力量。

  2011年5月,中国美国商会主席狄安华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称,中国国有企业才是美国的“最大威胁”,中国国企向全球扩张,现在不仅在中国国内、甚至在海外的商业竞争中,都可以击败美国企业。美国政府应该将注意力从人民币升值问题上移开,转向中国国内那些阻碍美国企业同中国国有企业平等竞争的市场准入壁垒。

  2012年初,由美国力量主导的世界银行出台了一份报告,在这份报告英文全文版第四章《企业部门》改革中,明确希望中国国企从当前27%的份额到2030年降低到10%的份额。换句话说,也就是要在未来18年内,将当前国企资产的63%要转让给以外资为主的私营企业。此外,作为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焦点议题之一,美国方面还要求中国政府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以降低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

  表面上看,美国方面仅仅是出于价值观的不同,对国有企业存在偏见,但其前后的真实意图则是害怕中国国有大企业取得对美国企业的竞争优势。在极力反对中国政府支持企业的同时,美国自己却投入大量资金帮助企业取得其无法通过市场获得的能量和利益。

  在试图削弱中国国企的同时,美国还通过对市场、资源、产业链以及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控制,企图扼住中国企业的喉咙,阻止中国企业的成长。

  “双反”大棒是美国限制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常规武器”。统计显示,自2006年以来美国政府已经对中国产品发起33起“双反”调查,包括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

  “美国要在有战略意义的关键领域保持30年的领先地位,一般依此决定对华出口。”这是20年前时任美国国防部战略贸管司司长康法拉说的一番话。至今,这仍被美国看作是对华高科技出口限制的原则。自2001年到2010年,由于受限于美国出口管制政策,中国自美国进口的高技术产品比重从18.3%降至7.1%,导致美国对华出口额减少近500亿美元。为了防止中国企业通过进口获得关键技术,美国不惜失去众多商机和就业岗位。

  经济霸权主义的全球威胁

  尽管美国一向标榜民主与自由,但一旦涉及美国利益的时候,美国就会撕下所有面具,不惜发动一切军事、文化和经济战争,来维护其在全球的经济霸权地位。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被认为是美国经济霸权形成的标志。也是美国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塑造国际经济秩序的结果。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现世界贸易组织)所确立的国际经济机制成为美国赖以控制和管理世界经济的得力工具。

  美国贸易法301条款充分体现了美国在贸易领域的霸权主义。该条款授权美国总统可以对外国不公平和不合理地限制美国出口的国家采取报复措施。近年来,美国凭借其经济实力的绝对强势不断推行其属于霸权立法的301条款,先后迫使巴西、韩国、希腊、泰国等许多国家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开放国内市场等领域就范,就连一贯被美国视为“难缠对手”的日本、欧共体也屡屡在美方单方面制裁的要挟下让步。

  美国《海关与关税法》第337条款也是美国经济霸权主义的产物。根据该条款美国不经与输出国协商,单边采取措施阻止外国产品进入其国内(其中很多产品并未侵犯美国知识产权),严重违背了WTO的自由贸易等原则和规定。此外,美国在国际投资法领域、国际环境法领域都通过其经济强权,让自己的国内法“具有”域外法律效力,严重侵害其他国家的利益。

  通过资本输出渗透到别国经济的主要领域,是美国试图控制别国经济的另外一种重要手段。而高盛、摩根等投资银行则是美国资本扩张的急先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8年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五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有21个被外资控制。中国进出口总额的55%是由外资企业创造的,中国高科(600730,股吧)技出口额的87%是外资企业创造的。

  特别是一些美国企业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已经达到了极为危险的比例。已经广泛进入中国的商业、教育、政府和家庭通信市场的思科通信设备,已经占据中国市场60%的份额,而英特尔占据CPU市场85%份额,微软IE在中国浏览器市场约有80%的占有率。

  美国封杀华为、三一从本质上讲是其对中国大企业的阻击战。只要中国企业不放弃发展,这种战争就随时可能爆发。随着中国进入大企业时代,中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会越来越强,而中国企业与美国跨国公司的直接竞争会越来越多。出于维护其经济霸权的需要,美国必然会对中国公司采取各种合法甚至是非法的攻击行为,中国企业除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外,还必须把产业链的建设作为战略设计的一部分,特别是要保证在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上不能受制于人。只有这样,中国企业才能真正有实力对抗美国所采取的经济霸权主义。任何希望美国能够放弃经济霸权进行平等贸易努力都只能是幻想,会严重贻误中国企业发展壮大的机会。( 作者:丁是钉)

(编辑:秦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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