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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署多项措施提速数字出版产业

发布时间:2012/8/14 15:41:1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近年来,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方兴未艾,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日前召开的2012年全国科技与数字出版管理工作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司长张毅君表示,下一年度总署将重点围绕出版企业转型示范、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内容投送平台规范、专业社团筹建等方面工作,加快推进传统出版转型升级,促进数字出版产业快速发展。
 
    出版企业转型示范
 
    树立典型 加快升级转型
 
    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正在转型中的传统出版企业及民营新媒体企业。其中,前者关乎传统出版业未来生存发展,更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推动引导。
 
    下半年总署将在全行业展开传统出版企业向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工作,遴选出一批在数字出版业务领域起步较早、思路清晰、成效明显的传统出版企业,确立为“数字出版转型示范企业”,交流借鉴和推广实践经验。并对首批示范企业采取扶持措施,如示范企业申报总署改革发展项目库的数字出版项目,可以优先入库和出库,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示范企业承担国家和总署相关工程项目等,帮助企业加快转型。
 
    目前,整体工作方案正在制定中,在征求专家和业界意见后,拟于9月下旬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全行业开展申报工作。
 
    数字出版基地建设
 
    规范管理 开展年检年审
 
    2008年至今,总署批准设立了9个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在提高产业集中度、打通产业链、带动整体和辐射周边等方面效果显著。
 
    针对下一阶段基地建设,总署制定了《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预计年内正式下发。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将对各类基地和园区进行年检年审,对未通过者予以黄牌警示、摘牌并发布公告等管理措施。
 
    总署同时要求已批准设立的基地,尽快建立适应数字出版基地发展的服务、运营机构,走专职化和专业化管理道路;进一步完善基础性工作,及时评估调整发展规划,做好统计分析,做好年检年审的准备;为基地争取更多更好政策。针对提出申请、但条件暂不成熟的可先行设立省级基地,条件具备后再申报国家级基地。
 
    内容投送平台规范

    出台意见 实施准入退出

    目前,数字内容投送平台建设正成为产业链各环节争相抢点的新领域。为有效规范平台建设,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正在拟定《数字内容投送平台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初稿完成后将征求各地管理部门、业界和有关专家意见。
 
    据了解,《指导意见》将明确几条规范原则:一是建立准入退出和分类管理机制;二是发挥重点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四是规范完善数字版权;五是统一内容格式标准;六是引导行业自我管理。
 
    专业社团筹建
 
    改组协会 设置二级机构
 
    近几年,数字出版产业链各环节融合度日趋加深,在繁荣产业的同时,也对稳定产品质量、遵循行业规则、恪守职业操守、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提出了新挑战。为化解各方面矛盾和问题,建立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被提上日程。
 
    据了解,总署将在中国音像协会基础上改组建立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在新协会二级机构的设置上,做加法,不做减法,即原音像协会的二级机构,由音像协会征求总署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确定增减和调整方案;数字出版方面的二级机构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进行设置,成熟一个设置一个。目前,协会筹建方案已经总署党组批准并报民政部备案审核。
 
    此外,总署还将针对全民数字阅读及文博会参展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其中,作为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署将继续对数字阅读予以重点推动,组织开展专题活动,重点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弘扬雷锋精神等方面展开,充分发挥数字阅读的便捷和受众广泛的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针对2013年文博会加大商业运作成分,或削减甚至取消数字出版展示区的问题,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拟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划分组合,逐年分重点、分类别组织展示,以突出类型特色,减轻参展企业的经济负担。(李淼)

(编辑:秦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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