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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连发三文批微信:面对“抄袭”不作为

发布时间:2015/2/2 9:29:57 来源:东方卫报

昨天,新华社连发三文批微信面对“抄袭”时的不作为。

 

对此,腾讯公司官方微博回应称,“今天新华社的小伙伴发了三篇文章,说微信公众平台上的内容同质化侵权现象。说得好。微信作为平台,我们坚决抵制这种行为。现在,微信已经开始上线原创保护内测,将来还会更完善,也欢迎大家帮忙献计献策。”

 

除了上述回应,该官微还贴出长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推原创保护机制,向抄袭亮剑》,并以图文形式告知如何举报投诉公众号、个人号的侵权。文章强调,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微信团队对于抄袭、假冒等侵权行为始终采取的是“零容忍”态度。

 

一批 1人原创,99人抄袭”

 

新年伊始,微信上便是一片由抄袭问题引起的“道歉潮”。“1人原创,99人抄袭”,成了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

 

公众号“六神磊磊读金庸”上线不到一年,得到粉丝热捧,山寨号也随之而来。曾有粉丝告诉创始人王晓磊,有一个叫“六神磊磊读金庸”的微信公号,不仅每期对其原创内容“实况转播”,还故意在头像上做了黄色的“V”,并在介绍中使用“认证资料”等字眼。

 

像王晓磊这样勤奋高产的作者,目前也仅积累了不到十万的粉丝量,而许多“集百家所长”的抄袭号却早已爬过了百万粉丝门槛。

 

就在读者一厢情愿地想着“好文章不问出处”,选择性忽略抄袭问题的同时,一大批靠抄袭起家的微信“大号”早已把读者们每一次的阅读、点赞都变成了可观的收入。

 

在粉丝数上万的公众号中发布一篇软文的价格,从百元到5万元不等,而文章末尾的小广告,也是很多“大号”的收入来源之一。

 

二批 “投诉维权性价比太低”

 

“由于大多数公众号运营者缺少博人眼球的创新文笔,为了获得短期的眼球,他们只能选择抄袭和剽窃”。微信公众号“王杰原”创始人说。以1月末点爆朋友圈的文章“你真的不了解这个星球—涨姿势的大数据”为例,被泡泡说、新海归精英联盟等6300多个公号频繁转载,然而数据和图片出处无一标注。

 

“仕图”创始人汤涌曾百折不挠地向腾讯微信平台举报抄袭。“自打发现被抄袭的那刻起,我就开始疯狂地点击手机右上角的‘举报’。”他说,然而一整天过去,手机屏幕都快点出划痕了,也依然只有十分之一的举报被受理,更多的转发和抄袭仍在持续。

 

类似的经历,几乎每个被抄袭的原创者都有过。寄希望于微信平台能够删除抄袭者,是他们起初共同的做法。但举证难、处理慢、删除少、惩罚轻,这“四座大山”慢慢让举报者认清了现实。再加上高昂的协调和申诉成本,投诉维权变成一件性价比很低的事情。

 

三批 “海量举报,不是推卸责任借口”

 

“法律对微信的责任和义务有明确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援引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来说明,微信平台在明知和应知的情况下,如及时撤销存在侵权的内容则没有责任;若接到举报依然不及时撤销,则附有连带责任。

 

“法律意义上的‘及时’一般被认定为48小时,而一旦举报的内容紧急则应将‘及时’限定在24小时以内。”杨立新说,从执行层面来看,微信平台需要负起的责任还有很多。

 

微信面对海量信息和举报,认定侵权和处理举报的确存在一定困难,但这并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微信收获了足够的用户量和知名度,那么在海量信息到达的同时,配套的法律责任也应相应跟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说。

 

杨立新认为,互联网领域的一些现行做法,如新浪微博的社区裁判功能等也可以借鉴。“方法不是没有,那么微信是不能呢,还是不作为呢?”一位原创者在微信群提问。新华社

 

 

(编辑:朱杉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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