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方案展示 > 详情

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成都市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2 2:43:53 来源: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

  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成都市活动方案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261号)要求,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将于11月27日至12月3日在全国同步举行。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以及有关单位将共同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4项重点活动、27项一般活动,充分展示我市专利工作取得的成就,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严格保护体系和运营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家创新权益,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综合效益,为我市创新和经济发展带来持久动力。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三、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四、主办单位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五、承办单位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中国(成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及有关单位。


  六、活动内容


  (详见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举办好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是充分展示我市专利工作取得的成就,树立我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营造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契机,是加快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际行动。各单位要明确专利周活动组织部门,加强本单位专利周各项活动统筹组织和开展。


  (二)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在总体方案安排下,制定本单位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制定内容要细,操作性要强,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安排好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相关重点活动。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活动组织的单位和人员要从活动计划、活动组织、活动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通过各级新闻媒体以及各级知识产权网站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报道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知识产权助推产业发展的典型事例。


  (四)及时总结,报送材料。专利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的成效、重点活动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12月8日前将内容充实、有明确数据支撑的活动总结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附件: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成都市活动内容

 


1.jpg


5.jpg


(编辑:汪诚)





  

 





  


首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