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小企业 > 详情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13: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发管字〔2014〕3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238号)的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下简称“推进工程”)首批32个实施单位进行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工程实施情况的总结工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总结推进工程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提出进一步深化推进工程的建议,为在全国更广泛深入地实施推进工程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方式


  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见附件1)的总结工作。实施单位报送材料经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进工程测评表


  各实施单位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测评表》(见附件2);组织中小企业集聚区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聚集区测评表》(见附件3);组织不少于5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测评表》(见附件4);组织不少于20家中小企业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测评表》(见附件5)。


  (二)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


  各实施单位按照《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提出的任务和目标,全面总结5年来推进工程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完成《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具体要求见附件6)。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测评表》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联系邮箱。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4年6月18日




(编辑:白逸群 实习编辑:李星仪)


首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100088) 电话:010-82803068 邮箱:cipwzfg@163.com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