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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为贵:诉小站教育侵权,法院一审判赔32万元

发布时间:2019/5/29 11:11:5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学过雅思的人想必对北京学为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学为贵)创始人刘洪波并不陌生,其出版的雅思培训教材在教育培训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刘洪波在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被当当网评为“影响力作家教育名家榜第一名”。


  成立于2012年的学为贵是一家主要从事雅思、托福、英语四六级、青少儿英语培训的教育机构,在全国各大城市设有分校,同时拥有自己的在线教育网校及多款APP。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针对学为贵诉小站教育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小站教育的共同经营者星飞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易而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业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小站教育网站首页公开刊登声明,为学为贵消除影响,并赔偿学为贵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2.8万余元。


  该案起因是,学为贵在搜索引擎搜索与“刘洪波”等相关的雅思课程关键词时,链接指向小站教育网站,该网站向公众提供刘洪波所著书籍的PDF下载。学为贵认为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将三被告起诉至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2.8万余元,并在小站教育网站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等。


  对于学为贵的起诉,三被告辩称,其经营模式与学为贵的经营模式并不相同,故不存在竞争关系,其并未侵权。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站教育使用学为贵教师的图书名称、课程名称、课件名称等作为搜索关键词,用以推广其共同经营的相关网站,提供学为贵教师刘洪波所编书籍、讲义、音频课件等教学资料的下载服务,是利用他人享有权益的经营资源增加自身交易机会的行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海淀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法院宣判后,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该案一审判决后,学为贵总裁刘洪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赔偿数额大小不重要,重要的是权益得到了认可和保护。教育培训领域本身具有很高的技术和学术门槛,企业需要长期的学术积累和完善的教学管理服务体系。但目前一些企业为了快速盈利,不惜采用盗版他人图书和课程、劫持知名老师的搜索流量等侵权行为,这不是一个为人师表的教育机构应该做的事。”


  谈及此次维权,刘洪波表示,此前,许多网站盗版学为贵图书,学为贵并未诉诸法律。但在该案中,三被告使用学为贵课程名称、教师名称作为搜索关键词,不仅盗版其图书,还直接误导学为贵的潜在学员用户,属于不正当竞争。希望通过该案来推动教育培训机构良性发展,注重自身的学术沉淀。


  为进一步了解该案的详细情况,记者联系了星飞公司法务部相关人员,截至发稿时,星飞公司未予回复。(柯克)

 


(编辑:汪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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