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自己设计的工程图纸被曾经的合作方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下称其亚铝电公司)盗用,构成著作权侵权,湖南中大冶金设计有限公司(下称中大冶金设计公司)将其告上法庭,索赔800万元。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
据了解,中大冶金设计公司于2011年承担设计了其亚铝电公司“400kt/a铝合金项目(一期工程)”。2012年8月,该项目建成投产。该项目中,首条生产线安装了320台520kA(最大电流530kA)综合节能环保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单系列设计年产能45万吨,是当时世界上电解槽容量最大,单个系列产能最大的原铝生产线。该工程结束后,其亚铝电公司并未与中大冶金设计公司续签二期工程的合同。
中大冶金设计公司诉称,在承接“400kt/a铝合金项目(一期工程)”工程设计时,双方曾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2014年,其亚铝电公司“400kt/a铝合金项目(二期工程)”建成投产,中大冶金设计公司后来在该公司现场考察得知,该项目二期工程中所使用的主体工程图纸系复制原告在一期工程中所设计的图纸。中大冶金设计公司认为,其亚铝电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记者赵世猛北京报道)
(编辑:朱杉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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