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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天晴三年完胜知识产权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5/2/25 9:26:29 来源:光明网

  [提要]  这一切的缘由来自正大天晴2010年首仿的新一代抗乙肝病毒药物“恩替卡韦分散片”。百时美施贵宝公司是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国际医药企业,而正大天晴是一家年轻的中国肝病药物创新企业。

针对百时美施贵宝“润众”专利诉讼,积极应诉反诉

  正大天晴三年完胜知识产权诉讼案

  标志中国企业更加自信地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驳回了百时美施贵宝的再审申请,维持了北京高院的判决。”正大天晴药业集团知识产权总监耿文军昨日告诉记者,经过三年多的抗诉,正大天晴全面赢得了与百时美施贵宝的“恩替卡韦片”(商品名为“润众”)专利之争。百时美施贵宝针对正大天晴的专利侵权诉讼不仅被驳回,涉案专利更被认定为全部无效。这标志着随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中国企业更加自信地应对跨国企业知识产权诉讼。

  这一切的缘由来自正大天晴2010年首仿的新一代抗乙肝病毒药物“恩替卡韦分散片”。正大天晴的“润众”一经推出,很快在跨国企业垄断的国内市场分得一杯羹。2011年4月,恩替卡韦原研药公司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发起了对正大天晴的专利侵权诉讼,认为其侵犯了*******.4号“低剂量艾替开韦制剂及其应用”的中国发明专利。

  百时美施贵宝公司是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国际医药企业,而正大天晴是一家年轻的中国肝病药物创新企业。面对国际医药巨头,正大天晴敢应诉吗?

  “我们不仅敢应诉,而且还提起反诉。”耿文军自信地向记者介绍说。正大天晴的自信来自企业内部严格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在正大天晴启动“恩替卡韦分散片”研发之际,正大天晴就对涉诉专利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通过避开对方专利设计方式,成功设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新合成工艺路线和制剂。

  经过抗诉,2012年3月,法庭驳回了百时美施贵宝全部诉讼请求。很快,正大天晴发现,百时美施贵宝可能会通过其他的专利让企业生产的“润众”陷于专利侵权的泥潭。为此,2013年6月,正大天晴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涉案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北京高院终审判决支持了企业的诉讼要求。2014年,施贵宝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对该无效案件再审。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驳回了百时美施贵宝的再审申请,认可了北京市高院的行政判决。

  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专利侵权诉讼在国外大型跨国公司和国内药企之间频频发生,具有仿制实力和成长强劲的药企更容易成为跨国公司诉讼的目标。正大天晴例子表明,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据悉,2013年,正大天晴“润众”实现销售额15亿元,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37.5%,居国内第二位,仅次于原研厂家。2014年,“润众”实现销售额21亿元。(作者:周莹)

(编辑:秦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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