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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搬家何其多 成都蚂蚁忙维权

发布时间:2015/1/9 13:44:05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蚂蚁虽然小,但是其凭借搬起超过自身体重数倍的力气,成为动物界名副其实的“大力士”,而又因为蚂蚁具有良好的分工协作的团队精神,所以“蚂蚁”二字备受搬家公司青睐,纷纷将“蚂蚁”或注册为商标,或登记注册为企业字号。日前,因一件“蚂蚁”商标,在湖北省武汉市引发一起商标侵权官司。

  因认为湖北省武汉市黄蚂蚁搬家有限公司(下称黄蚂蚁搬家公司)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突出使用“蚂蚁”字样,侵犯了其“蚂蚁”注册商标专用权,成都蚂蚁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成都蚂蚁物流公司)及武汉蚂蚁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武汉蚂蚁物流公司)将黄蚂蚁搬家公司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蚂蚁搬家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在经营活动中应规范使用其企业名称,不得突出使用“蚂蚁”字样,同时赔偿成都蚂蚁物流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1万元。

  “蚂蚁”引发侵权诉讼

  据了解,成都蚂蚁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系一家集物流、搬家搬运、快递、仓储货运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物流服务企业,先后在昆明、贵阳、西安、武汉、北京等地成立了多家子公司。

  成都蚂蚁物流公司于2000年及2002年先后申请注册第1467356号“ANT”蚂蚁图形商标及第1703842号“蚂蚁”文字商标,后两商标均被核定使用在第39类运输经纪等服务上。武汉蚂蚁物流公司系成都蚂蚁物流公司于2002年在武汉市成立的唯一一家子公司,成都蚂蚁物流公司授权其在武汉地区独家使用“蚂蚁”商标。

  成都蚂蚁物流公司表示,“蚂蚁搬家”品牌经过其广泛宣传和使用,在成都、武汉等地具有较高知名度。而黄蚂蚁搬家公司作为一家搬家公司,在明知成都蚂蚁物流公司商号及其享有的“蚂蚁”商标的情况下,仍于2009年注册成立了含有“蚂蚁”字样的“武汉市黄蚂蚁搬家有限公司”,其主观恶意十分明显。

  成都蚂蚁物流公司同时认为,黄蚂蚁搬家公司在其车体装潢、工人服装等处突出使用“蚂蚁”标识,足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这种行为不仅会淡化成都蚂蚁物流公司“蚂蚁”商标的知名度,而且还侵犯了成都蚂蚁物流公司享有的“蚂蚁”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成都蚂蚁物流公司请求法院判令黄蚂蚁搬家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立即停止侵犯其“蚂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赔偿成都蚂蚁物流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26万元。

  据了解,黄蚂蚁搬家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经营范围包括搬家服务、起重吊装服务、房屋拆迁、普通货运等。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显清于2011年4月以自然人的身份申请注册了第9327656号“yellowAnt及蚂蚁图形”商标,后被核定使用在第39类搬运、货运等服务上。

  黄蚂蚁搬家公司辩称,首先,蚂蚁是自然界的一个物种,并非臆造词,成都蚂蚁物流公司申请注册的“蚂蚁”文字商标不具备显著性。其次,黄蚂蚁搬家公司并未使用第1703842号“蚂蚁”商标作为区分商品及服务的标识,其使用的是第9327656号“yellowAnt及蚂蚁图形”商标,而成都蚂蚁物流公司实际使用第11470667号“蚂蚁搬家”的商标以及“蚂蚁”的卡通形象来区分商品及服务,成都蚂蚁物流公司并未使用第1703842号“蚂蚁”商标作为区分商品及服务的标识。再次,黄蚂蚁搬家公司的企业字号经合法登记注册,未对该字号进行突出使用,所以黄蚂蚁搬家公司并未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同名导致数起纠纷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蚂蚁搬家公司用于搬家服务的车辆、专用纸箱以及对外宣传中均突出使用 “黄蚂蚁 搬家”字样,其中“黄蚂蚁”与第1703842号“蚂蚁”注册商标的文字完全相同,仅字形略有不同,及在“蚂蚁”二字前添加了“黄”字,两标识之间构成近似,共同使用在搬家等服务上,容易造成相关消费者混淆,侵犯了成都蚂蚁物流公司享有的第1703842号“蚂蚁”注册商标专用权。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蚂蚁搬家”及“蚂蚁物流”等关键词,结果显示有众多“品种”的“XX蚂蚁搬家公司”及“XX蚂蚁物流公司”等,五花八门。

  而此次也非成都蚂蚁物流公司首次因“蚂蚁”商标权利问题与他人对簿公堂,近年来其曾在多地开展打假维权行动。早在2009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曾对成都蚂蚁物流公司的子公司江西蚂蚁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江西蚂蚁)与南昌蚂蚁搬家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昌蚂蚁)互诉侵权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令南昌蚂蚁立即停止使用“蚂蚁”图形商标并在今后的商业活动及广告中,使用公司名称的主要部分“南昌蚂蚁搬家”,并赔偿江西蚂蚁1万元及成都蚂蚁物流公司2万元;江西蚂蚁侵犯南昌蚂蚁在先名称权,赔偿南昌蚂蚁3万元经济损失。

  而在2013年4月,成都蚂蚁物流公司子公司山东省济南蚂蚁搬运有限公司诉济南历下老牌蚂蚁搬家服务中心商标侵权一案,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被告“老牌蚂蚁”在2013年7月底前变更字号名称和网页,不再使用“蚂蚁”字体字样和车体广告,并做出相应赔偿。

  有业内人士表示,导致“蚂蚁成群”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该行业门槛较低,一些小规模的搬家公司为了以较小的投入,赢得最大的利润纷纷攀附“蚂蚁”品牌。而此种现象并不利于该行业成长,搬家公司应脚踏实地创立自己的品牌,凭借自身的实力打造属于自己的市场。(毛立国)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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