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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装: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是保护创新的基石

发布时间:2014/8/4 13:55:06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对于企业来说,专利行政执法时间短、效率高,有利于企业的创新发展。”前不久,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组在辽宁检查时,辽宁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简称三一重装)有关负责人道出了企业的心声。

  诉讼难、取证难、获赔难的“三难”问题,一直是困扰企业创新发展的难题。在遭遇专利侵权纠纷时,三一重装的维权经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加大专利行政保护力度成了很多深受专利侵权纠纷困扰企业的迫切希望。

  便捷高效特点突出

  “经历耗时漫长的维权过程,才深刻体会到专利行政执法的优势所在。”三一重装有关负责人讲述了企业的维权故事。

  近年来,依靠自主创新快速发展的三一重装,一直在为专利维权所忙碌和奔走。2010年,三一重装发现外省某企业使用沈阳某公司制造、销售的EBZ200H硬岩掘进机,不仅涉嫌侵犯三一重装“硬岩掘进机”“掘进机用截割头结构”“掘进机水平侧支撑稳定装置”等3件专利权,而且挤占了三一重装的市场,影响了三一重装的经济效益,令三一重装感到无法忍受。

  为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2011年,三一重装以专利侵权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之后,沈阳一公司就涉案3件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组织了口审,最终作出决定,宣告三一重装3件专利权全部有效。该沈阳公司不服专利复审委决定,随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市一中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2013年5月16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的决定。之后,沈阳某公司仍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院最终作出了维持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决。

  “虽然案件最终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司法诉讼中耗费的时间和高昂的费用使企业有苦难言。”三一重装有关负责人谈到,在另一件类似的专利侵权纠纷中,通过专利行政调处,只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就解决了。与司法途径相比,通过行政执法渠道解决专利纠纷,时间和效率的优势非常明显。

  行政执法亟待加强

  “在装备制造行业,企业技术研发的代价本来就高,必须通过加强专利保护,才能使产品在市场上获得应有的效益。在专利保护过程中,专利行政执法便捷高效的特点十分突出,应该予以加强。”三一重装有关负责人表示,时间就是金钱,市场就是机遇,效益就是生命。侵权产品在市场上多存在一天,创新者就会多一天损失。提高维权的效率,维权才有实际意义。

  事实上,三一重装一向重视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提交专利申请125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34件,授权专利903件。同时,公司的“煤巷掘锚一体自动化快速掘进技术”专利荣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硬岩掘进机”发明专利荣获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巷道掘进机”专利荣获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金奖,“智能型全自动联合采煤机组”专利荣获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此外,公司自主研发的掘进机全系列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连续6年位居第一,已成为国内掘进机的第一品牌。在综采领域以及薄煤层开采自动化刨煤机组技术方面,三一重装自主研发的专利一举打破了国外厂商在该领域的技术垄断局面,填补了国内空白,并被列入国家“863”计划。在主打国内市场的同时,三一重装的专利产品已出口至乌克兰、伊朗、俄罗斯、印度、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目前,三一重装已成为辽宁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就是保护企业创新。”三一重装有关负责人呼吁进一步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提高赔偿标准,加大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有力打击和震慑侵权者,为企业创新保驾护航。(记者  赵建国)

(编辑:秦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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