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政策 > 详情

黑龙江:海归创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最高支持50万元

发布时间:2014/1/9 13:45:34 来源:《新晚报》

  今年,黑龙江省继续开展“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海归回到黑龙江省创业可一次性获得50万元或20万元的资金支持。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海归创业者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刘旭)


(编辑:朱杉杉)

首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100088) 电话:010-82803068 邮箱:cipwzfg@163.com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