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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促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5/21 11:03:4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新疆促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要求,促进全区专利转化、支持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升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大决策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部署,以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主动对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向市场流动、向产业渗透、向民生辐射,助力新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聚焦新疆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电力等区域优势产业,强化企业转移转化专利技术的主体地位和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的关键作用,完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需求导向机制,拓展专利技术产品的市场应用空间,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专利技术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

  ——政府引导。立足兵地融合发展,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府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中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一窗通办的绿色通道,建立评价考评制度,营造专利技术转化实施的良好环境。

  ——纵横联动。发挥政府各部门在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中的横向协同作用,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区地县三级纵向联动,有效推进专利技术转实施的各项工作,建立有资源、有流程、有规范的工作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

  ——赋能产业。集聚自治区十大产业链赋能创新链,聚焦专利技术产业化投放资源,壮大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林果业等特色产业规模,促进产业集成发展,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加快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的时间,自治区专利转化运用的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明显提高,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惠及中小企业的渠道更加畅通,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专业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赋能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

  具体目标:

  1.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300件,成交金额≥500万元,实际到账金额≥300万元,年均增幅≥70%;

  2.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300件,成交金额≥500万元,实际到账金额≥300万元,年均增幅≥50%;

  3.政策惠及的中小企业数量≥300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增长幅度≥10%;

  4.中小企业专利产品备案量≥600件,备案专利产品实施率≥95%;

  5.专利质押融资金额≥11.6亿元,年均增幅≥20%,专利质押项目数≥50件,年均增幅≥20%。

  四、年度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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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重点任务

  (一)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

  1.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活力。构建适合我区科学合理的专利技术权益分配机制,调动科研人员实施专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高校科研院所做好自身专利盘点工作,摸清“沉睡专利”状况,梳理“唤醒”专利清单,进行必要的分级,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专利导航识别潜在的许可实施对象。

  2.鼓励国有企业共享成熟专利技术。围绕我区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电力等国有企业产业集聚特点,发挥国有企业体制优势,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开展专利技术许可;减免相应专利许可费用,或采用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得门槛,营造“大手拉小手”发展生态。

  3.各地州市充分运用对口援疆机制,围绕新疆特色产业需求,引进国内高校院所、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行业龙头企业为我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服务和技术合作,提升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能力。

  (二)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

  4.强化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各地州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为网点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搭建信息平台,集中发布专利技术供给信息;充分发挥“互联网+”模式作用,探索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专利供需对接算法,精准分析中小企业专利需求,帮助中小企业开展线上专利技术供需对接。

  5.开展线下精准供需对接。以中小企业集聚区域为重点,指导中小企业进行专利产品备案,鼓励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6.创新专利转让、许可模式。鼓励专利权人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提前明确和发布专利转让费用或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条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效率。

  7.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围绕林果、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共性技术需求,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帮助做好专利技术实施指导和二次开发,通过专利导航发掘目标专利和合作研发对象,积极开展专利池构建、转让许可等专利运用活动;加强对中小企业专利运营的指导和服务。

  (三)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

  8.加强高校院所专利的运营管理。立足TISC(新疆大学),整合高校现有的专利资源,建立数据库,对专利技术及其潜在商业价值进行有效评估,帮助高校科研院所在技术转让、许可、技术作价投资时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同时,加强企业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过程中的效果追踪和需求反馈,形成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中的良性互动。

  9.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以乌鲁木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加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等工作;促进专利技术的交易、许可、流转和转化转移;强化专利运营中心培育,引导专利运营中心加强专利储备,建立运营制度,规范运营程序。

  10.围绕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林果业等特色产业,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优势,开展专利导航,加大核心专利技术研发力度,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专利瓶颈,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探索建立1~2个自治区专利产业化基地,建立1~2个优势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转化一批专利成果。

  11.培育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利实施项目等方式支持全区从事技术交易、评估、投融资、信息咨询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发展,做优做强、提升知识服务能力,完善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12.探索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模式,推进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共担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规模;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等新模式。培育扶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保障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六、实施步骤

  (一)规划建设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

  高校科研院所做好自身专利盘点工作,摸清“沉睡专利”状况,梳理“唤醒”专利清单,征集全区中小企业专利技术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

  围绕专利技术赋能产业情况进行必要的专利分级。结合知识产权运营城市建设契机,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指导开展专利产品备案,精准对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咨询服务和专业培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围绕我区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抓重点、促落实、强基础、管长远,推广提炼成功经验,形成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促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纳入当地知识产权有关重大规划中,加强工作联动机制建设,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作为今后三年的重要基础工作,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工作保障。建立自治区、地(州)、区(县)三级联动、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实施推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配套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资本投入体系,为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绩效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高校院所、企业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对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成效显著的地州给予适当奖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过程管理,坚决防止引发不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转让、许可行为,做好全流程绩效管理。

  (四)做好总结推广。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报送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工作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宣传力度,营造专利转化良好的氛围,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新模式、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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