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导报消息,厦门市即将开评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将奖励人民币30万元。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王大河透露,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专利发明人1000元;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厦门市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还将按照《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给予奖励。
厦门市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项,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一等奖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8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不超过3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万元。其中,特等奖的评选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参选项目如果不符合特等奖评奖条件的,特等奖可以空缺。
厦门高新技术企业众多,涉及专利的纠纷也不少,专利维权也将纳入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畴。王大河介绍,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将下设专利维权援助资金,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专利纠纷调处费和诉讼费的当事人进行援助,支持企业或者个人依法应对专利维权诉讼,对胜诉的有重大影响的专利维权诉讼当事人提供适当的资金援助等。
援助标准按核定后的调处费、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等费用总支出额,给予不超过30%的援助,单项最高援助上限5万元,优先支持涉外专利纠纷胜诉的当事人。(记者 罗丹)
(编辑:朱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