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工商局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签订了商标司法行政联动保护机制协议。双方将共同推进商标保护和管理,引导市场主体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维权意识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守法意识,纠正“傍名牌”、“搭便车”、“打擦边球”的不良商业习惯,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
按照协议规定,双方共建“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这一平台,互相了解涉及知识产权的行政处罚案件、民事案件调处和刑事案件判决的动向。在此基础上,两部门还将深入企业一线进行调研,对全市知识产权数量、规模、行业特点、企业知识产权侵权和维权情况等关键信息进行搜集整理,更好地了解涉及知识产权企业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时向企业介绍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和相关法规,将行政违法、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预防在萌芽状态。
在共建框架下,双方还将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互相派员旁听听证会和公开庭审、共同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驻张家港首席记者王乐飞通讯员顾文娟)
(编辑:曹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