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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系列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3 14:35:28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国知办函运字〔2020〕9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为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工作的分级分类指导,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定于2020年10月至12月,面向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举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系列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安排


  培训时间安排如下,具体培训日程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序号
培训班名称
培训时间
培训形式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作培训班
10月27日-28日
网络在线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培训班
11月2日-3日
网络在线

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
11月16日-18日
面授(北京)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培训班
12月7日-9日
面授(北京)

 

  二、培训内容


  围绕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与监管、知识产权标准化与认证、专利导航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等主题开展培训,总结交流研讨地方落实《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0)》的进展和成效、基于机构改革后地方知识产权工作的业务特点和干部人员情况、试点示范城市和试点示范县建设工作经验。


  三、培训对象


  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参加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处级领导干部2名。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培训班参加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负责试点城市工作的处室负责人1名,各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1名。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培训班参加人员:各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1名,负责示范城市工作的处室负责人1名。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作培训班参加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局负责强县工作的工作人员1名,有关试点示范县(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人1名及相关工作人员1—2名。


  四、报名报到事宜


  (一)面授班的培训费和食宿费由我局承担,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省(区、市)局汇总本省(区、市)参训人员信息,将报名回执(附件1)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邮箱:wangyan@cipt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培训班报名”。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作培训班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9日。逾期报送或未统一报送的,视为放弃参加培训。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报到时间为11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培训班报到时间为12月7日,报到地点为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6号)。


  请根据疫情防控发展形势及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培训期间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报名回执.docx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联系方式: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联系人:杨妮娅  王 彦


  电 话:010—82966090  82966028


  邮 箱:wangyan@ciptc.org.cn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0/19/art_75_153610.html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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