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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11年9月至10月,国家工商总局曾会同商务部、工信部、质检总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问题开展了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全国工商机关督促相关企业共撤除违规标识115万件,监测广告194万条(次),立案查处533件,实体市场方面的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商品上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势头得到遏制。
但近期,互联网上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推销商品的现象大量出现。这些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政府形象。为此,工商总局、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决定自
此次清理以大型网络商品交易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类网站、知名的搜索引擎类网站、门户网站及团购网站、销售烟酒粮油等商品的著名企业自设网站为重点,对在互联网上滥用“专供”、“特供”或类似内容销售商品、发布的商品信息、广告进行全面清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中出现利用国家机关或类似内容的名义宣传“特供、专供”;假借“特供”、“专供”或类似名义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以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有关违法行为。
此次清理整顿行动的同时,各有关部门将总结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商品包装、标签滥用“特供”、“专供”的问题。(记者 姚芃)
(编辑:朱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