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政策 > 详情

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10 9:40:38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发〔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授予王泽山院士、侯云德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批准,授予“水稻高产优质性状形成的分子机理及品种设计”等2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华北克拉通破坏”等33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等4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水稻精量穴直播技术与机具”等62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特高压±800kV直流输电工程”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涪陵大型海相页岩气田高效勘探开发”等21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多抗广适高产稳产小麦新品种山农20及其选育技术”等146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厄尔·沃德·普拉默教授等7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王泽山院士、侯云德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优良传统,主动担当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历史重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务院

  2018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侯岭)


转载自: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1/08/content_5254408.htm


首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100088) 电话:010-82803068 邮箱:cipwzfg@163.com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