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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发布时间:2023/4/26 3:51:16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思想之旗领航向,人间正道开新篇。20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进号角。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明了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的前进方向。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新时代十年,我国系统擘画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历史性重构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实现空前发展,与时俱进制定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功构建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12年的63.69分提升至2022年的81.25分,进步巨大;截至2022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21.2万件,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为328.0万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2.4万件;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为4267.2万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76件。2012年至2021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累计2.19万亿元,其中出口年均增长31.2%,超过进口增速近20个百分点;我国已推动实现中欧之间244个地理标志产品的互认互保;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已超70万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成为党和国家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有机组成部分。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强调要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22年11月初,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全局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要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为抓手,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认真思考、积极谋划。“我们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历史使命,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工作重大意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党支部书记张志成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表明了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知识产权作为连接创新、对接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各地知识产权部门结合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具体工作任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芮文彪表示,将更大力度完善地方知识产权立法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全力以赴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便利度;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治理,更好支撑上海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细化制定任务清单,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在知识产权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推进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年初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进一步明确,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深刻认识中国式现代化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根本要求,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功能定位,汇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力量。要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主动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宏大场景,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准确认识知识产权的功能定位,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确保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合拍共振,提供有力支撑。

  当下,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指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鲜明底色”。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明确,2023年,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推进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并形成地理标志条例草案,高标准建设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扎实推动“一省一策”共建知识产权强省,启动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等文件出台,立足知识产权工作各领域,提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的“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知识产权领域积极展开工作落实,一体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制恶意注册、禁止重复注册、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等修改内容备受关注;《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印发,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明晰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从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协商机制等六个方面作出规定,不断提升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全国知识产权人意气风发,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创造知识产权事业更加灿烂的明天。(本报记者  吴 珂)

  专家点评

  以法治体系建设支持全面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是党的二十大报告针对我国新时期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重要战略部署。知识产权因创新而生,随创新而变,其本身即是以制度创新促进知识创新的过程。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支持全面创新的保障功能,我们应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指引下,展开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

  以知识产权科学立法回应创新需求。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各项法律规范几经修改,日渐成熟。面对当今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发展的时代诉求,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也要与时俱进,以法律制度创新激励科技文化创新,促进产业行业创新,从而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以知识产权严格执法规范创新市场。行政执法具有执法行动主动、执法方式多样、执法效力及时等诸多特点,严格高效的行政执法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应严格制定针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执法标准,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大力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及国际层面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

  以知识产权公正司法调整创新关系。司法裁判作用于产权界定、产权交易、产权保护等创新活动的全过程,是以法治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的核心环节。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以专门法院、法庭建设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司法体制,不断深化改革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着力推进适应新发展阶段需要的知识产权智慧法院建设。

  以知识产权全民守法营造创新氛围。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既是精神文明建设之要求,也是法律制度建设之构成,对于社会创新活动具有思想保障和精神支撑的作用。应在全社会建构塑造起“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并以社会成员对知识产权法律价值的共信和对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普遍遵守,为创新实践活动构筑法治化的文化环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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