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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联动 浙江宁海探索县域企业专利维权新途径

发布时间:2020/7/31 10:27:52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数万件产品涉嫌侵犯专利权、涉案金额达百万元……近日,宁海县某企业负责人专程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赠送锦旗,以感谢市监部门对企业维权提供的积极帮助。


  今年5月,宁波市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受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参与查办宁海某科教仪器有限公司诉宁海某科教仪器厂涉嫌专利侵权案,实现了宁波市内首次由县级相关单位参与查办专利侵权案“零”的突破,也是宁波市探索下放专利执法权限至基层的一次具体实践。


  由于教学仪器能够帮助学生加深印象、巩固知识,近年来,教学仪器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但专利侵权的现象也随之而来。


  宁海县某科教仪器有限公司是浙江省教学仪器骨干企业,专门从事生产生物学、化学、地球与太空科学和其他学科的教学仪器。今年5月初,该公司发现有大量网店在销售一款教学用三球仪产品,该产品与公司生产的一款产品高度相似,涉嫌专利侵权。


  该公司经过多方了解后得知,共有28家网店在销售该教学用三球仪产品,进货厂家均为同一家企业——某科教仪器厂。为进一步取证,该公司购买了一个该科教仪器厂生产的产品,并联系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专利侵权鉴定。5月7日,律师事务所经过分析得出“样品所示的技术特征落入了相关专利权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结论,出具了《专利侵权分析报告》,并建议到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宁海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向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汇报,并于5月8日组织召开部署会议,探讨研究案件经过及细节,对执法行动做出全面部署。


  经调查得知,涉嫌专利侵权的科教仪器厂将于5月12日出货,执法人员认为这是一个现场固定证据的好机会,必须立即展开行动。5月9日上午,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赶赴某科教仪器厂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科教仪器厂正在从事教学用三球仪生产制造活动,经营场所放置有成品1.124万个,该产品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销售,售价为34元/个。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产品抽样取证,并固定涉案产品数量。


  但是,该产品的生产模具在另一个工厂加工,5月9日下午,执法人员又马不停蹄赶往位于另一个地方的产品配件加工厂,对产品模具进行固证,清点数量。经初步核查,该仪器厂涉嫌侵权金额超百万元。


  “此次行动中,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出动执法人员,当场固定相关涉案产品及涉案金额,充分发挥了基层的执法优势。”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场固定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及初步的涉案金额,从气势上对侵权人形成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对后续的侵权行为认定、调解和赔偿提供了有力支撑。


  6月3日,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合议庭在宁波开庭,审理了该专利侵权纠纷案。通过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申辩和质证意见,结合已经搜集到的相关证据,依据有关规定,认定某科教仪器厂专利侵权事实成立,并当场出具裁定书。


  事后,工作人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侵权方承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接下来,我们会向行业协会告知裁定书内容,并通知销售侵权产品的28家网店下架该产品。”该科教仪器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以前,像我们这样的企业面对专利侵权时,维权的周期很长,非常耗费精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大大提高了我们企业维权的效率。”6月15日,该负责人亲自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宁海县市场监管局表示感谢。


  近年来,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强,同时专利侵权案件的数量也与日俱增。但是过去由于专利行政执法权仅限于省市两级,县级部门无专利行政执法权,多以调解为主。企业遇到专利侵权往往通过法院诉讼,维权成本高、周期长。如今,专利执法权下放基层,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主动出击,迅速介入调查,在对案件侵权证据和涉案金额的固定上起到了良好效果。“我们有基层执法的优势,比如我们对辖区企业情况熟悉,在这次查办中,就能迅速将侵权证据收集、固定下来,为后续的调解和行政处理打下基础。”参与本案查办的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说,宁海县市场监管局的这次尝试,为后续专利案件的查办和其他地方的专利执法也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张津 郑坚)



(编辑:李星仪)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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