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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走出去”需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发布时间:2019/3/22 2:56:15 来源: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

  3月21日,由江泰国际合作联盟、江泰全球救援联盟主办的“2019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发布大会”在北京举行。其中,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知识产权风险受到业界关注,与会嘉宾针对如何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给出了相关建议。


  海外风险日益增多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全球化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中国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全球化的经济和市场,“一带一路”倡议顺应了我国对外开放的结构性改革,给国内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为更多国内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提供了好的机遇。


  但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高科技风险等诸多因素将呈现出愈加复杂的态势,甚至成为引发双边或者多边贸易争端的重要因素。防范多重风险,将成为企业“走出去”的必修课。


  江泰国际合作联盟和江泰全球救援联盟主席沈开涛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机会和成果属于世界。我们举办本届‘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发布会’,其主旨是以风险识别、安保护航、纠纷化解、 商机对接为主题,助力中国企业走得出、走得稳、走得远、走得赢,在‘一带一路’合作中开辟互利共赢的前景,实现海外投资创业的高质量发展。”


  沈开涛向记者介绍,伴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共同成长的“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发布会”始办于2015年,每年一届,迄今已连办五届。江泰国际合作联盟和江泰全球救援联盟持续秉持“全球风险、全球发布、中国视角、全球机会、全球服务”理念,主办这一年度公益性、民间性的“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发布会”,主要议题包括发布全球风险版图及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公民走出去全球风险管理指引,召开全球投资服务论坛、全球救援服务论坛、驻华使馆投资促进论坛,发布海外经贸园区招商信息等。五年来,之所以持续举办“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发布会”,并打造“优投”“大救星”两个跨境服务电商平台,致力于“一带一路”各项公益性服务,是基于对“共建‘一带一路’、开创美好未来”的满满信心,对走出去中国企业、中国公民的一份责任担当。


  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会长胡卫平在会议致辞中说:“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发布会连续举办5年,对增强中国企业和中国公民走出去过程中的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风险化解能力都做出了独特贡献。”


  如何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其在海外市场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也在不断加大。


  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丁亮介绍,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遭遇商标“抢注”是目前的一大风险,比如龙井茶、红星二锅头、红塔山、碧螺春、大白兔奶糖等都存在被“抢注”的情况。


  对此,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正志深有同感,他介绍,我国企业商标在海外市场遭遇“抢注”,已经成为企业出海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比如,“红星二锅头”在新西兰、瑞典、爱尔兰等国家被同一家英国公司“抢注”。


  中国企业在进军美国市场时遭遇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主要是“337调查”。丁亮介绍,2017年,全球“337调查”数量为59起,涉及中国企业的有22起,占比达到37.3%。丁亮举例说,2018年3月27日,美国 Ultravision Technologies LLC.向美国ITC提起“337调查”申请,指控 39家中国LED显示屏生产、销售企业侵犯其美国第9349306号专利和第 9916782号专利,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请求ITC签发有限排除令、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禁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在我国行业协会的组织下,多家被告共同提出了专利权无效抗辩,并分别提出了不侵权抗辩。2018年11月27日,Ultravision公司撤回起诉,并提交动议请求终止调查。2019年1月31日,行政法官批准了该动议。2019年2月21日,ITC作出终裁,该案以原告撤诉结案。


  在王正志看来,中国企业面临知识产权风险的原因在于,一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机制成本较高、渠道有待拓宽,比如各中小企业虽然积极响应和学习政府提出的建立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机制,但很少能够真正的重视和落到实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亟需外部力量支持。二是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专业水平尚需增强,我国企业缺乏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专业知识人才,风险管理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


  对此,面对海外市场的知识产权风险,我国企业首先可以采用规避策略,分析对方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根据各国通用的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原则,展开针对性的知识产权规避设计,从而使己方技术方案不涵括在对方知识产权的技术保护范围内;同时可以从功能、效果等方面进行规避设计降低技术侵权风险。其次可以采用合作策略,在经过前面识别评估环节之后,如果企业的技术确实存在知识产权风险,而且采取以上程序等措施都不可行,那么企业可根据风险的评估结果,考虑与原技术所有方就知识产权风险较大的技术签署引进合同或开展合作,降低知识产权风险。


  在丁亮看来,我国企业应从以下多个方面着手:一是提前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专利、商标布局;二是建立预警机制、准备应对预案,并对投资国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规则进行调查,了解目标国的法律环境,实施检测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情况、商标申请情况,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预案机制;三是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标准的制定,增强话语权;四是利用好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五是选好律师团队、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本报记者冯飞)

 


(编辑:汪诚)



(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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