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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纠纷诉调对接不畅难题如何破解

发布时间:2016/4/12 9:28:57 来源:法制日报

  调查动机


  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增速明显。以浙江省为例,近五年来,浙江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5万件,年均增长22%。众所周知,知识产权纠纷审理难度大、诉讼时间长,如何缩短诉讼周期、提高维权效率,破解知识产权纠纷审理难题?《法制日报》记者围绕这些问题,在浙江进行了深入调查。


 
  电商平台在收到专利权利人侵权通知后,对相关产品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就完成必要措施了吗?


  浙江法院裁判说“NO”:“转通知”亦是“必要措施”之一。也就是说,电商平台要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产品的服务对象或在信息网络上公告。


  知识产权不能在互联网上“裸奔”。4月11日,在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这一案例成为2015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十大保护案件之一,将《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关于“通知-转通知-反通知”的投诉机制类推适用至网络专利侵权领域,明晰相关领域的行为规则。


  记者获悉,近五年来,浙江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5万件,年均增长22%,占全国案件总量的15%左右,其中,去年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5668件,同比上升14.7%。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纠纷也出现了送达难、调解难等问题。


  专利纠纷猛增核心技术争夺激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杰介绍,2015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呈现出三大特点:专利纠纷增长尤为迅猛、大标的案件不断增多、系列案件数量依然居高不下。


  据了解,2015年,浙江法院新收专利纠纷2118件,其中发明专利纠纷210件,分别比2014年上升46.1%和66.7%,说明企业对前沿核心技术的争夺更趋激烈。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诉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在此案中,被诉侵权产品经鉴定能够在“特定环境”下实施涉案专利方法。不过,审理法院并未据此直接认定被告已实际实施侵权行为,而是在走访多位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分析专利技术背景及被诉侵权产品具体应用环境的基础上,认为在鉴定设定的“特定环境”下实施涉案专利方法不具有现实合理性,进而认定涉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


  近年来,大标的案频发,浙江省高院成功调解的正泰集团与法国施耐德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补偿金额达1.5亿元,是迄今国外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侵权的最大赔偿案件。


  去年,浙江法院受理专利纠纷诉讼标的额超过1000万的案件12件,超过500万的案件61件,分别同比上升50%和13%,其中不乏影响国内外市场竞争格局的案件。


  与此同时,系列案件居高不下,多数系以侵权链条末端的经营者为被告的商业维权案件,此类案件虽然标的额较小,但在近两年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出现了送达难、调解难、当事人抵触情绪强烈等新问题。


  “诉调对接”缩短维权诉讼时间


  为破解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知识产权保护瓶颈,浙江率先开展“诉调对接”。早在2012年12月,浙江省高院就会同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关于建立专利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全省10个设区市及义乌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截至目前,浙江省累积办理诉调对接案件2000余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缩短了诉讼时间,提高了维权效率。


  “在诉调对接案件中,不乏调处金额较大、有影响力的案件。”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周国辉举例说,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接受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西门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有限公司诉浙江中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进行调解,调处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义乌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调处权利人柴亦兵诉中国小商品城经营户侵害其镂空花相框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赔偿原告30万元等。


  为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各自优势,浙江法院开展专业陪审员选任工作,从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推选160人,充实专业陪审员队伍。专业陪审员直接主持调解和参加法院审理活动,简化委托程序。同时,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疑难案件,也及时邀请司法人员参与。


  2015年,浙江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7.5%,其中专业陪审员共参与审理3675件,解决了大量审判中的疑难专业问题。


  同时,浙江法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建立了涵盖机械、化学、软件、网络信息通信等11大类学科的省级技术专家库,确保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判质量。


  建设专业独立第三方公益平台


  在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中,普遍存在对接分散、机制不畅、人员保障不够充分的问题,而且缺乏透明度,司法定位过于突出,行政色彩浓厚。


  为此,浙江省高院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共同推出“打造专业的第三方独立司法公益平台”的改革思路,力求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同时,重塑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5年7月,浙江省高院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国家互联网协会等单位在义乌市开展国内首家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调解第三方独立公益平台的试点工作,从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专家、资深律师等具有丰富知识产权从业经验的人员中遴选出来23名调解员,处理诉调对接案件409件,调解成功202件,并推动了义乌市网吧软件的正版化工作,调解成功率达49.4%。


  在此基础上,浙江省高院于去年10月在宁波推广“知识产权综合运用与保护第三方平台”的试点工作,该平台具备知识产权诉调对接、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信息和知识产权宣传研究等工作机制,服务社会功能更强,社会参与度更广。


  从2009年以来,浙江省高院已连续8年邀请境内外媒体、机构列席会议,成为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大品牌。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火种,就是保护市场竞争,就是保护创新者的热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企业和个人创新活力的竞相迸发,规范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创建更富竞争力的创新环境,已经成为普遍共识。”浙江省高院院长陈国猛在4月11日召开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上这样说。


  陈国猛表示,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将立足全球思维,从聚焦国家创新发展的基本战略和浙江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着眼,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引领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导向,为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王春王华卫) 

(编辑:汪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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