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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对侵权盗版“亮剑”

发布时间:2016/1/15 9:38:01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在微信平台上,无论个人微信还是公众号,再也不能随意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了。


  1月11日,腾讯集团在广州召开“2016年微信公开课”年度大会,其旗下重点产品微信首次发布《2015微信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不仅首次披露微信团队2014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第三季度打击微信平台上出现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最新成果,还就今后微信平台如何加强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权利人发现自己的作品在微信平台上被他人非法使用后如何维权等多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作为腾讯集团打造的一项核心业务,微信具有极为广泛的用户群体。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微信月活跃账户数达到6.5亿,微信平台上公众账号数量已经超过1000万,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与此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发布、传播盗版文字、图片、视频等作品的现象也层出不穷,极大地伤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微信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平台上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利于建立良好的互联网生态。


  公众号盗版形式多样


  经过多年发展,微信已由最初的即时通讯应用程序,发展成为融合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类平台。尤其是微信公众平台的上线,为作品的创作与交流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给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带来了良好的体验。但不可否认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利用微信平台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引发了权利人的不满。


  据腾讯集团法务部总经理江波介绍,微信通过对著作权人的投诉进行分析后发现,以文字作品作为保护对象的投诉类型最为常见,其次为针对电影作品、摄影作品、美术作品等其他作品的侵权投诉,而且公众号涉嫌侵权行为的影响要远大于个人微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许多个人、视频网站、新闻媒体等权利人,都曾就自己的作品未经授权被发布到微信平台而进行维权,并取得显著成效。以问答社区知乎为例,知乎上众多用户的优质回答内容,被他人随意发布到微信公众号,有的还进行商业使用并获利。为此,微信与知乎建立了绿色维权通道,微信根据投诉方提供的信息及初步证明等材料,在最短时间内对侵权链接进行删除;屡次侵权的公众号,会受到封号的处罚。


  主动出击打击侵权行为


  根据白皮书,腾讯公司将微信开发运营商定位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但与行业中通常采取的“通知--删除”方式相比,微信采取“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事先防范和事后救济”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具体说来,分为四大保护措施,即推出全电子化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系统、上线公众号原创声明功能、打造微信品牌维权平台,以及制定公众平台认证账号名称命名规则。其中,针对著作权保护提出的公众账号原创声明功能获得权利人的广泛支持。


  据了解,为了全面、便捷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微信建立了知识产权线上侵权投诉系统,覆盖微信公众号和个人账号,投诉人按照页面提示点击进入相应的投诉系统即可线上投诉。经核实如果侵权行为确实存在,微信将对侵权内容进行删除、屏蔽或清空等处理,同时也将视情节对违规账号处以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账号封禁等处罚。


  江波介绍,微信除了基于投诉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处理外,还创造性地推出了著作权主动保护措施--公众账号原创声明。“公众账号运营者可以通过这项功能进行原创声明,之后,系统会与公众平台内已经成功进行了原创声明的文章进行智能比对,比对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对文章添加‘原创’标识。当其他用户在微信公众平台转发已进行原创声明的文章时,系统会自动为其注明出处。”江波介绍,原创声明功能是微信公众平台向“抄袭风”亮出的一把“利剑”,目的是通过技术手段建立主动防范措施,提升平台自查能力,逐步减少直至杜绝抄袭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据悉,2015年1月原创声明功能开放以来,受到权利人的广泛关注。“大象公会”是国内知名的微信公众号,主打原创深度社会调查和分析类文章,拥有近百万用户。据“大象公会”主编郑子宁介绍,“大象公会”几乎每篇文章都被非法转载和使用过,有的甚至去掉了作者的信息。公众账号原创声明推出后,不仅能防止他人抄袭和再发布,还能在他人转载文章时显示原文的出处。


  多方努力营造保护环境


  面对海量信息,单凭平台运营商一己之力还不够,需要微信用户、权利人等共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江波建议,面对侵权,权利人应主动出击。首先,权利人要获得合法有效的权利,这是维权的基础。权利人在投诉时应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如版权登记证书。其次,权利人要了解法律法规及微信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措施和渠道等。最后,权利人在发现合法权益确实被第三方侵犯时,要主动、积极地通过微信提供的官方侵权投诉渠道进行维权,不能消极对待。


  对于一般用户,江波表示,一方面要合理使用微信,适当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明悉相关用户协议、微信平台规范以及微信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在合法范围内以合法方式使用他人作品,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权;另一方面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对于剽窃他人创作成果而产生的抄袭文章以及盗版电影作品、电视作品、视频链接等,不进行转发和传播。


  “的确,微信主动打击平台上出现的侵权盗版行为,值得称赞。但我们还要看到,受限于设备限制和法律要求,手机端的侵权投诉系统尚不健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微信只是网络服务商,并非司法或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对涉嫌侵权行为进行评估等。面对每天有上亿活跃用户生成、发布、传播的海量信息,单凭微信一己之力远远不够,需要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权益保护的氛围,这需要微信、权利人和用户等多方共同努力。  (本报记者  姜 旭)
 

(编辑:汪诚)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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