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报道 > 详情

惠州:科技型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可获贴息

发布时间:2014/4/18 11:15:24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惠州市知识产权局、惠州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操作规程》,这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惠州市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探索“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知识产权投融资新模式,解决中小型企业贷款难问题。
 
    《操作规程》规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在惠州市范围内注册、纳税,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科技型企业以专利权质押向银行贷款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补贴。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金额不高于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的利息额(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30%,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全市每年安排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就同一贷款利息已获得政府(包括国家、省、市)其他部门的财政资金补贴的,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贴息。
 
    贴息资金原则上每年核拨1次。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的企业,在结清一年利息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上一结息年度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在当年专项经费额度内确定贴息项目及贴息比例,按财政资金划拨渠道核拨。
 
    贴息项目操作规程的出台,将促进全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引导和扶持企业采取专利权质押方式实现专利权的市场价值,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纪智敏)
 

(编辑:白逸群 实习编辑:曹晨)

首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