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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4/1/21 8:37:13 来源:晋江新闻网

  近日,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科技局和泉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泉州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支持方式、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以及贷款贴息额度等有关内容。

  《暂行规定》提出,泉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从泉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贴息资金原则上每年申请定期核拨1次,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低于基准利率的以实际利率的30%为准。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同一笔贷款项目中,企业从其他途径获得财政贴息资金的,不再享受本《暂行规定》的扶持政策。(记者 洪伟烈)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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