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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公司用著作权出资3512万

发布时间:2013/8/30 8:53:23 来源:南报网

    六合区工商局近日成功办理了一起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价出资的工商登记。南京欧陆电气传动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512万元,将注册资本从1080万元增加到5018万元,增资后的知识产权出资比例高达70%。
    据悉,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发电设备、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的高科技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急需增加注册资本,其股东虽然拥有独家计算机软件技术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但一时无法筹集大量现金,融资遇到困难,企业发展受阻。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知识产权包括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著作权)等。公司股东决定利用独家计算机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以其财产权进行增资。
    由于《公司法》中仅对知识产权作价出资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该局在受理过程中,设立专人专窗一对一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完善材料,压缩登记流程,最终顺利完成了该公司著作权中财产权作价出资登记工作,成功盘活了股东手中优质无形资产。(通讯员 王嘉灜 记者 邹伟)


(实习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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