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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鼓励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

发布时间:2013/7/26 9:13:02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山东省济宁市推出了包括注册资本零首付政策等在内的多项政策鼓励科技人才创办企业,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为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企业创新环境,鼓励高校师生、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等运用科技成果或专利创办企业,日前,山东省济宁市推出包括注册资本“零首付”政策等在内的多项政策鼓励科技人才创立。
    据了解,注册资本“零首付”,是指申请设立企业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1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股东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3万元的注册资本金,其余出资2年内缴足。此外,对入驻济宁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科技人才实行“非禁即入”政策,放宽名称核准条件,鼓励以知识产权等智力成果出资,放宽企业住所限制,吸引初创期企业落户。根据政策规定,科技领军型人才创办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最低50%、最高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允许和鼓励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最低70%、最高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在财政、税收以及用地等方面均有大力度的扶持措施。(记者 李守运  通讯员 尹明潭 付贵福)


(实习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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