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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技术调查官制度迎来新转变

发布时间:2019/6/6 9:57:3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作为首批成立技术调查室的法院,4年多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断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规范、创新技术调查官实践,积极探索符合专业化审判需要的技术调查官制度。近日,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的“技术调查官制度创新与实践”研讨会上了解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批技术调查官任期已满,第二批技术调查官的选任在人数、专业、经历、履职方式等方面都有所转变。

  2015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第一次亮相时,社会公众对技术调查官还比较陌生。如今,辅助法官理解案件中出现的专业技术问题的技术调查官,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中,受到当事人和律师等诉讼参与者的广泛认可。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表示,2015年10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成立,最初只有37位技术调查官,第一年参与了300多起案件的审理。今年一季度,已有89位技术调查官参与了1376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其中出庭、谈话910件,保全勘验86件,简单咨询265件,提交技术审查意见780份。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负责人说:“我们在第一批选任了34名兼职技术调查官和3名交流技术调查官。在聘期内,法官反馈案件需求量大,技术调查官不够用。于是我们第二批选任了80名兼职技术调查官。这80名技术调查官来自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校等,有较为丰富的生产、科研、教学一线的工作经验,更贴近审判需求。”

  据了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先仅有交流和兼职两种技术调查官任职类型。交流技术调查官于任期内在该院固定“坐班”,虽然法官在上班时间向其咨询非常方便,但人数较少;兼职技术调查官虽然人数相对较多,但其不在该院固定“坐班”,法官向其咨询相对不便。2019年初,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选任了8名志愿者类型的技术调查官,辅助技术类案件的审理。志愿者类型技术调查官纳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志愿者工作体系中。

  通常情况下,一个案件中只有一名技术调查官进行技术辅助。如果遇到包含多学科专业知识的技术事实,一名技术调查官也可能会感到“力不从心”。2018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技术事实包含多学科专业知识的重大案件中,尝试指派两名技术调查官共同参与诉讼活动并共同研究讨论,尽力确保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编写的《技术调查官制度创新与实践》一书,集中体现了该院作为首批成立技术调查室的法院,4年多来不断完善《技术调查官工作规则》《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技术调查官回避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探索技术调查官全方位参与诉讼活动机制、完善技术专家委员会模式、构建“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等体系化建设的成果。

  “我们始终强调依法开展技术调查制度探索,在探索如何共享‘技术调查官’过程中也是如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负责人说,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普遍反映涉专业知识案件的收案量逐年增长、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案件审理效率低,我们一直在琢磨如何与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共享技术调查官。通过调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明确了技术调查官参与基层法院涉专业技术知识案件的类型、工作模式、申请调派手续、当事人告知程序、回避等事项。

  截至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已经参与了基层法院8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普遍反映,有了技术调查官的参与,法官对于专业知识事实的判断更加有“底气”,当事人也更加理性,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机制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本报记者 祝文明 通讯员 李青 赵书博)



(编辑:白逸群)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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