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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谋划“科技强省”未来蓝图

发布时间:2012/11/1 14:59:01 来源:科技日报

    黑龙江省日前发布《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强省建设的决定》,明确了建设科技强省的主要目标。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强省建设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明确了科技资源大省黑龙江建设科技强省的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创新体系建设、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培养和引进五方面实现新跨越。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10名,成为科技强省。
    《决定》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推动科技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重点构建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中的引领作用,显著提高黑龙江省综合竞争实力。
    《决定》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给予3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应用转化科技成果,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政府搭台、院所创新和企业转化“三位一体”的螺旋上升创新架构。对承接高校、科研机构重大科技成果并在省内成功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或贴息;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牵头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
    针对黑龙江省属科研院所数量多,但分散低效的现状,《决定》在提高科研机构创新服务能力方面,优化现有科技资源配置,打破条块分割,依托现有省属科研机构,整合组建一批高水平的行业技术研究院,为黑龙江省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科技支撑;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创办经济实体,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对于科研机构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的收益,同级财政全额返还用于发展,加速释放科技潜力。
    为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决定》完善科技人员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省内创办科技型企业和进行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以及在读大学生,可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或学籍3年。
    《决定》制定了建立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确保省级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黑龙江省政府从2013年开始增加3亿元科技投入资金。(李丽云  闫睿)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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